《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密市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的函》(郑自然资函〔2024〕60号)批转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571号),已于2024年6月14日对新密市2023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338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共五宗,地块一位于郑风大道以东、曲梁镇蒋坡村赵东组集体土地以西、曲梁镇蒋坡村赵东组集体土地以南、蒋坡街以北范围内;地块二位于郑风大道以东、曲梁镇蒋坡村马家组集体土地以西、曲梁镇蒋坡村赵东组集体土地以南、蒋坡街以北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共九宗,地块一位于郑风大道以东、曲梁镇蒋坡村马家组集体土地以西、曲梁镇蒋坡村赵东组集体土地以南、蒋坡街以北范围内;地块二位于郑风大道以东、曲梁镇蒋坡村赵东组集体土地以西、曲梁镇蒋坡村赵东组集体土地以南、蒋坡街以北范围...
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招聘,以及常住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和推荐,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现将2024年7月份拟补充录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6月28日起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371— 69825337 新密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8日附件...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5号)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市扶贫部门认定,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现将2024年7月份乡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6月28日起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371— 69825337 ...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现将新密市委书记手机信访号码公开发布,接收群众通过短信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利益诉求类投诉请求(在工作日接收短信,不接听电话)。请您在发送短信时写明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和主要诉求等相关内容。您的诉求我们一定会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办理。 特此通告。职务公开号码市委书记135266197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共三个地块,地块一位于超化镇黄固寺村十一组集体土地以东,黄固寺村十一组集体土地以南,黄固寺村八组集体土地以西,黄固寺村创业大道以北;地块二位于黄固寺村南苑南路以东,黄固寺村六组集体土地以南,黄固寺村十一组集体土地以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共2宗,均位于开阳路以西、洧水路以北、南环路以南范围内,约11.3635公顷,涉及新密市城关镇南街村、东街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二、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文化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
2024年新密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施工机构询价公 告依据《关于印发<郑州市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2024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新密市残联现对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公开询价,询价工作具体事宜如下:一、询价对象具有资质的有能力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机构。二、项目内容机构要按照规定的改造内容为符...
新密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对“我市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面向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2024年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项目内容: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7人(人人持证证书初级不少于26人,中级不少于14人),培训时间每期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