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设在家里 医保也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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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进一步优化参保群众便民服务措施,近日,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新密分局、市发改委、卫健委等部门联合下发《新密市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我市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这一重大惠民政策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且长期卧床的病人来说,是他们的巨大福音。下面,让我们共同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政策!
一、什么是家庭病床服务?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患者家中设立病床,由符合卫健部门许可开展家庭病床、巡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以及康复,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卫生服务形式。
二、新密哪家医院有家庭病床服务?
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其他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可参与家庭病床服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医护人员 (含乡村医生) 经过市中医院医共体培训合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后,可纳入家庭病床服务团队,协助开展上门服务工作。
三、家庭病床服务有哪些人群符合条件?
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指征,并经责任医师评估适合在家庭或长期居住场所进行检查)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试点期间,家庭病床收治范围主要为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即可列为家庭病床服务对象:
1. 脑血管意外瘫痪需进行康复治疗的;2.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压力性损伤;3.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等 );4.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坏疽:5.骨折牵引固定且长期卧床;6.处于疾病终末期需支持治疗的;7.符合住院指征的 65 岁以上合并多种慢性病需规律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四、家庭病床服务如何申请?
1、患者 (或近亲属、受委托人等 ) 通过手机小程序、电话或者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现场等方式提出建床申请。2、患者选定的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在收到申请后 2 日内安排人员上门对服务对象和护理环境进行现场评估,经评估符合建床条件的,应指定责任医师和责任护士。3、确定建床后,责任医师、护士应详细告知患者 (或近亲属、受委托人等 ) 建床手续、服务内容、患者及其近亲属、受委托人等责任、查床及诊疗基本方案、收费和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等注意事项,签署《家庭病床建床知情同意书》和《家庭病床服务病情告知书》。责任医师或护士指导患者 (或其近亲属、受委托人等 )按规定办理建床和住院手续,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4、对于经评估后达不到建床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向患者或近亲属、受委托人等做好解释工作,并提供患者就医、转诊等指导帮助。
五、医保相关支付政策
1、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建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相应服务协议。
2、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建立家庭病床的,医保基金按住院报销相关政策及待遇标准支付相应医疗费。上门服务费支付每周不超过 2 次。同一天对同一建床对象多次进行会诊的,会诊费按1 次收取。
3、推进家庭病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家庭病床医保支付实行 DIP 付费,引导医疗机构强化管理,规范医疗服务。
4、对于不符合家庭病床建床要求和本方案明确医保支付对象以外的患者费用、生活照护以及家庭病床期间同种疾病的门诊慢特病费用等,医保基金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