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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检察履职“护民生” 锦旗点赞“检察蓝”

时间: 2025-01-15 23:04 分类: 新密快讯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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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新密市检察院认真工作的态度,让我们一家人重新看到了希望,你们不光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还帮我解决了一直压在心头的大石头。”

2025年1月13日一大早,家住新密市杨里沟村的王大姐就来到了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将一面印有“检护民生暖人心 依法监督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了该院第四检察部。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既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官们的认可,更是新密市检察院严把法律尺度、传递检察温度的缩影;锦旗不仅承载着王大姐对检察官们维护公平正义的肯定与感激,更有力诠释着检察官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诚挚初心。是什么让王大姐如此百感交集、冒着严寒来送锦旗呢?

这源于新密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案件。王大姐是新密市平陌镇杨里沟村的村民,2021年10月,为了改善家庭条件,她和新密市米村镇做生意的常某达成了代为加工纸盒的协议,协议达成后,王大姐全家共加工54310个纸盒并交付给常某,但截至2024年5月,虽经王大姐多次催要,常某迟迟未支付加工费用。

事情在2024年5月出现了转折。当月,新密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品等人到对口帮扶的杨里沟村走访慰问时,了解到了王大姐未收到加工费用的情况。王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研究,研究后认为常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亦未返还预收的加工费、保证金,其行为侵害了王大姐合法权益。且王大姐及其家庭成员还系老年人、妇女、儿童,生活困难,自身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经向院党组汇报后依法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

5月8日,新密市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王大姐起诉的意见,建议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法院受理该案后,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达成后,常某并未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其支付义务,王大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检察官多次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最终常某履行了调解协议,王大姐收到了7000余元执行款,于是就出现了前面王大姐送锦旗的一幕。

新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晨说,“农民工、妇女等弱势群体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关注的重点人群,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等特殊弱势群体款项问题,既关系农百姓群众切身利益,也是新密市检察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下一步,新密市检察院将坚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三个善于”做优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河南省人大代表、中国应急管理报河南记者站站长赵鹏璞说,““解‘薪’事、护民生”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方面,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实践的生动体现。新密市检察院以诉讼困难群体及时实现权益为目标,通过释法说理、联合调解等方式,缩短诉讼时间,防止特殊群体因诉讼加重生活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尽快实现弱势群体合法诉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希望新密市检察院继续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把群众的“揪心事”变成检察机关为民的“暖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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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支持起诉是指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已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路径,也是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