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一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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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开拓进取的浓厚氛围,现将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密市西大街纪工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西大街办事处下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禹某某澄清正名。2024年8月,举报人反映禹某某在任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下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将其本人不符合退林还耕条件的砖厂上报,获得退林还耕补贴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2025年2月,新密市西大街纪工委以书面方式为禹某某受到失实举报问题澄清正名。
下一步,新密市纪委监委将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办法》等制度,强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以更大力度严查诬告、匡正风气,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提振广大党员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全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